专项整治工作经费请示(8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专项整治工作经费请示(8篇),供大家参考。

专项整治工作经费请示(8篇)

专项整治工作经费请示(精选8篇)

专项整治工作经费请示 篇1

  县人民政府:

  为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保护城市道路设施,保障城市道路的畅通有序和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经20xx年9月28日县人民政府第二十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我县将于今年11月1日发布实施《分宜县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暂行规定》,由县公用事业管理局牵头,会同公路、交通、交警等部门形成联合整治机制。

  目前,我局已制订出联合整治方案,待县政府同意后将立刻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县政府要求,联合整治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共计45人,从宣传发动到巩固提高需50天,采取“白加黑”和“五加二”的形式进行(即白天加夜晚、五个工作日和双休日加班整治),人员多、时间跨度长且安排密度大。为确保该项工作的规范有序、顺利实施,使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现特呈请批准拨付停车泊位划线、告示牌制作、通告宣传单印刷、临时停车场整理和租用、办公经费等工作经费20万元整(见附件)。

  妥否,请批示。

  

  X年XX月XX日

专项整治工作经费请示 篇2

  吕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按照吕梁市委、市政府,离石区委、区政府以及交口街道办党委关于开展“三项整治”活动的要求,为了提升站区在吕梁市区的整体形象,根据公司建设花园式收费站的安排部署,结合站区的情况和创建文明单位的实际需要,经中心研究决定对站区的环境进行集中整治,通过初步预算需要专项经费219350元,现就有关事项请示如下,妥否,请批示。

  特此请示

  X年XX月XX日

专项整治工作经费请示 篇3

  县人民政府:

  县委、县政府拟自20xx年起用三年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以下简称“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初定由我局负责牵头,并从成员单位抽调专职人员集中办公。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需配备2间固定办公室和5名专职办公人员,并拟在永春电视台开辟宣传专栏,大力宣传“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并建立县“两违”信息通报平台,定期对全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两违”综合治理数据进行跟踪通报,以上相关费用约需30万元,恳请县政府给予拨款为盼。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永春县行政执法局

  20xx年3月6日

专项整治工作经费请示 篇4

  区政府:

  从20xx年下半年两区合并后,浈江区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工作相继展开,在将近一年的时间里,我局为做好区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工作,从最初的粗线规划到实质性调研,已耗用了大量人力、财力,多次派专人与主管副区长李继光同志到中山、东莞、珠海等地联系产业转移工业园合作开发事项,同时为做好工业园的土地置换工作也多次到省劳教厅、有关监狱做工作。下一步产业园区的土地问题还要到省相关部门做工作,还有产业园区的合作开发事项还需同中山、东莞、珠海等地的开发区共同商讨。到目前为止,由于我局自身经费有限,已挪用其他专项经费垫付了此项工作经费将近15万元,我局至今未因产业园区的开发而向区政府申请过相关的费用。为了更好地开展下一步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工作,请区政府在市划拨的产业园区开发经费中,拨给我局产业园区开发专项经费15万元。

  当否,请批示。

  20xx年十月二十三日

专项整治工作经费请示 篇5

  县人民政府:

  为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保护城市道路设施,保障城市道路的畅通有序和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经20xx年9月28日县人民政府第二十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我县将于今年11月1日发布实施《分宜县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暂行规定》,由县公用事业管理局牵头,会同公路、交通、交警等部门形成联合整治机制。

  目前,我局已制订出联合整治方案,待县政府同意后将立刻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县政府要求,联合整治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共计45人,从宣传发动到巩固提高需50天,采取“白加黑”和“五加二”的形式进行(即白天加夜晚、五个工作日和双休日加班整治),人员多、时间跨度长且安排密度大。为确保该项工作的规范有序、顺利实施,使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现特呈请批准拨付停车泊位划线、告示牌制作、通告宣传单印刷、临时停车场整理和租用、办公经费等工作经费20万元整(见附件)。

  妥否,请批示。

  

  X年XX月XX日

专项整治工作经费请示 篇6

  县人民政府:

  我局的一切办公经费都是来自财政年初预算核拨,为不影响占用局内年初预算办公经费。现我局负责的下莲塘特色文化名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正有序推进,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按时完成此项工作,现恳请县人民政府拨给下莲塘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前期工作经费0.65万元,该经费为项目代理招标费0.65万元(见附件),请给予拨付为盼。

  X年XX月XX日

专项整治工作经费请示 篇7

  永兴县人民政府:

  近年来,无证无照经营现象普遍存在,并呈上升蔓延之势,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威胁了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影响了城市管理和城市建设,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国务院于20xx年颁布实施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无照经营”。

  为切实贯彻执行国务院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和中央综治办对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分别专门下文,明确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求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行齐抓共管,并纳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

  按照要求,我县于今年6月份由县委、政法委书记傅景龙召集,召开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建立了我县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综合治理机制,并纳入了我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市工商局的统一部署,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切实开展了清理整治无照经营专项行动,使我县无照经营现象大幅减少。但从我局对各乡镇的考评情况来看,我县也还存在着突出的问题:一是部分乡镇和部门还认识不够,开展工作不力,还有很多的乡镇甚至认为无照经营与地方政府工作无关;二是对无照经营的清理整治力度不够,无照经营现象还在我县范围内普遍存在,有的乡镇无照经营率还在30%以上。这些无照经营现象大部分存在于饮食、医疗、易燃易爆等与老百姓生活和安全生产息息相关的行业,如不及时取缔,后果不堪设想。对我县“三创”活动的开展也极为不利。

  鉴于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我局认为一是要加强对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全县范围内营造无照经营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二是要充分发挥综合治理机制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各乡镇对“清无”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乡镇的“清无”工作责任;三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有成效的清理整治无照经营行为的联合专项行动。为此,我局特向县委县政府申请安排“清理整治无照经营”专项工作经费叁拾万元,以用于我县开展“清无”工作的宣传、会议和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以上请示,敬请批示。

  X年XX月XX日

专项整治工作经费请示 篇8

  吕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按照吕梁市委、市政府,离石区委、区政府以及交口街道办党委关于开展“三项整治”活动的要求,为了提升站区在吕梁市区的整体形象,根据公司建设花园式收费站的安排部署,结合站区的情况和创建文明单位的实际需要,经中心研究决定对站区的环境进行集中整治,通过初步预算需要专项经费219350元,现就有关事项请示如下,妥否,请批示。

  特此请示

  二OXX年三月二十五日